辽宁:2007年普通高考考生号编排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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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3-9 17:03:53 来源: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【字体:小 大】 |
2007年普通高考考生号(14位)编排办法及代表意义如下:

其中:
(1)第1、2位为年份的后两位数。如2007年,第1、2位为“07”
(2)第3至8位共6位为行政区划代码。为国标码。如“210102”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。
(3)第9位为考试类型代码。编码如下: 0 春季统考 1 秋季统考 2 保送 3 小语种 4 二学位 5 实践青年 6 职教师资 7 运动训练民族体育 8三校生 9 自定义项(单考)
(4)第10位为科类代码。编码如下: 1 文史 3艺术(文) 4体育 (文) 5理工 7艺术(理) 8 体育(理)9 单独考试
(5)普通三校生考生号的第9、10位为“89”。四年制中专免试生的考生号,第9、10位为“89”,但第11位设为“9”,以区分与普通三校生的不同。
(6)实践班的考生号第9、10位为“59”。
(7)第11位至第14位为流水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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